普勒®(商标注册号:17426261)公关是深圳本土知名、首屈一指的大型公关传播机构,以公共关系咨询、媒体传播及大型活动管理见长,在业内享有一定声誉。公司成立于2011年,兼具国际标准同时又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势,主要为本土、跨国和全球大型企业及组织提供服务。
作为中国和粤港澳大湾区最成功的公关公司之一,普勒在亚太地区拥有超过15年的历史,并在全球建立起230个协作机构。我们透过洞察客户利益相关者的需要以及不断变化的传播和媒体环境,协助客户提升品牌价值、改变消费行为、引导受众互动,实现对品牌的信任。
普勒专注于创新品牌营销、企业传播、利益相关者传播、科技传播、媒体关系、新媒体互动营销、可持续发展和企业社会责任传播,主要客户包括国泰航空、华润集团、华侨城、SONY、腾讯、华为、大众汽车、Disney、宝洁、金活医药、香港中文大学等,业务涉及政府与企业公关、财经公关、健康与生物技术、信息与科技自动化、中国研究等领域。凭借创新理念和专业服务,基于对市场、品牌、受众和互动模式的充分了解,致力于为我们的客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并创造价值。
我们主要业务方向包括:公关,数字营销,StrategyOne (研究开发) 及BioScience Communications (教育和出版)-使其有可能为客户提供一套全方位的综合沟通服务。
重要事迹
2011年,普勒公关在中国深圳注册成立,由陈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业务迅速遍及国内30多个城市。
2012年,普勒公关携手华强集团、深圳报业集团重拳打造“深圳亲子文化节”,并与中央电视台、中新社、人民日报社、南方报业等媒体合作,引起了母婴行业的广泛关注和深圳市政府的肯定。
2013年,普勒公关携手中华医学会、吉尼斯世界纪录发起“自然分娩”倡议,首创了一项新的吉尼斯世界纪录(“最大孕妇瑜伽课”),享誉全球,开拓了AP、Reuter、Bloomberg News、ABC、WSJ、NYT、MTV、Ellen Show、Facebook、YouTube、The Economist等国际媒体窗口。
2014年,普勒公关由众多著名公共关系行业专家领衔,在“国际视野,全球传播”的经营理念指导下,在“不止于母婴”的变革下,在国内斩获近百家企业的公关传播业务,业务涉及医疗、金融、互联网、科技、地产、快消品、耐用消费品、家居用品、美容美妆等产业以及政府、非盈利性机构等。
2015年,《亚洲财经》评论普勒是深港两地成长最快的公关公司,华为、腾讯、招商局、华润等知名企业与普勒沟通合作。
2016年,普勒公关在韩国釜山开设分支机构,为韩国政府扶持的创业品牌全球扩张提供传播策略,开始了本土公关公司国际化的尝试。
2017年,普勒公关联袂郭晶晶、王敏德、朱鼎耀等众多明星和企业家,延伸出高科技托管的生活文化和艺术。同年,成为香港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公关合作单位。
201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互联网周刊》将普勒公关陈勇列为社会贡献和广泛影响力候选人名单,同时在榜的还有华为任正非、腾讯马化腾。
2019年,数字化传播业务激增,覆盖国内媒体与社会化媒体资源98.6%以上,在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小红书、抖音、知乎等头部社交平台创造了多个热榜话题。
2020年,普勒公关正式入选国际公共关系协会IPRA,是国际公共关系协会全世界范围内深圳仅有的一家公关传播机构,填补了国际城市重要地段的空白。
2021年,普勒成为国际公共关系协会(IPRA)“Golden World Awards”(金球奖)评委单位,成为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特别咨商”成员。
2022年,普勒公关携手新浪财经推出“2022百大年度品牌人物榜单。
公司文化
普勒以构建社会信任和解决重要问题为使命,全心投入当地,积极帮助当地社区发展。在提供专业服务及作出商业决定时鼓励员工勇于尝试、不断创新,保持创造性,为员工打造一个更为理想的工作环境,并将员工作为公司最核心的财富。
作为国际公共关系行业协会(IPRA)成员,普勒与各级政府、产业界、学术界、研究机构、新闻界紧密协作,并汇集政治、经济、社会科学、互联网技术等领域专家,立足国际公共关系专业服务精神,为公关与传播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职业道德准则
1、在中国传播业务方面我们将依照《中国公共关系职业道德准则》:
第一条 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自觉地遵守中国地区宪法、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
第二条 开展任何公关活动都注重社会效益,努力维护公关职业的整体形象。
第三条 在公共关系活动中,力求真实、准确、公正和对公众负责。
第四条 切身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文化修养和公关的专业技能。
第五条 将公关理论结合中国实际,以严肃认真、诚实的态度来从事公共关系活动。
第六条 注意传播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防止和避免使人误解的信息。
第七条 不刻意损害其他公关工作者的信誉和公关实务。对不道德、不守法的公关组织及个人予以制止并通过有关组织采取相应措施。
第八条 不借用公关名义从事任何有损公关信誉的活动。
第九条 对公关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不影响传播媒介人员真实、客观的报道。
第十条 在国内外公共关系实务中严守国家和各自组织的有关机密。
2、在国际传播业务方面我们将依照《国际公共关系道德准则》:
(一)国际公共关系协会成员必须竭诚做到以下各条:
第一条 为建设应有的道德、文化条件,保证人类可以享受《联合国人权宣言》所规定的诸种不可剥夺的权利作贡献。
第二条 建立各种传播网络与渠道以促进基本信息自由流通,让社会每位成员都有被告知感,从而产生归属感、责任感、与社会合一感。
第三条 牢记职业与公众的密切关系,个人的行为,即使是私人方面的也会对事业的声誉产生影响。
第四条 在自己的职业活动中尊重《联合国人权宣言》的道德准则与规定。
第五条 尊重并维护人类的尊严,确认个人均有自己作判断的权力。
第六条 促使为真正进行思想交流所必需的道德、心理、智能条件的形式,确认参与的各方都有申诉情况与表达意见的权力。
(二)所有成员都应保证:
第一条 在任何时候任何场面,自己的行为都应赢得有关方面的信赖。
第二条 在任何场合,自己均应在行动中表现出对他所服务的机构和公众双方的正当权益的尊重。
第三条 忠于职守,避免使用含糊可能引起误解的语言,对目前及以往的客户都始终忠诚如一。
(三)所有成员都应力戒:
第一条 因某种需要而违背真理。
第二条 传播没有确凿依据的信息。
第三条 参与任何冒险行动或承揽不道德、不忠实、有损于人类尊严与诚实的业务。
第四条 使用任何操纵性方法与技术来引发对方无法以其意志控制也无法对之负责的潜意识动机。
社会责任
作为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特别咨商”成员,普勒坚持促进科学和人文发展,以联合国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为使命责任:无贫困、零饥饿、健康和福祉良好、优质教育、性别平等、清洁水和环境、负担得起的能源、体面的工作和经济增长、工业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减少不平等、构建可持续生活环境、合理的生产和消费、保护气候环境、保护海洋资源、恢复陆地生态、创建包容环境和司法机构、重振全球伙伴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