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阿里苏宁联姻提早布局,发动“平京战役“矛头直指京东;后有腾讯力挺京东,启动“京腾计划”广告刷爆朋友圈。
既而又是京东、国美围绕谁敢“真低价”隔空炮轰,京东说自己的财报比国美、苏宁都好,国美回击称京东、苏宁深陷亏损泥潭。
这边厢是网络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宣传活动上郑重承诺“不售假不刷单”,那边厢就爆发京东向工商局投诉阿里的“狗眼看猫腻”口水战。
咱们暂按下“鸡实名举报了鸭,说鸭垄断了湖面”和“京喜夜”PK“狂欢夜”的热闹不表,单说价格战这事儿。
本周一,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的提醒书》,规定了价格竞争中,防止出现的一系列价格违法行为。除却禁止虚标原价、虚假折扣等规范;明列:“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市场最低价”“出厂价”“零利润”等不实语言都在禁用范畴;在与其他经营者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时,也须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含义。
想想各大电商已经出街的纸媒、户外、电视等广告上,各种标榜自己最低、对方虚假的广告文案,小编表示森森的担忧,这一不小心就能成为被对手举报的线索啊,12358估计要被打爆了。
以下列举了各电商网站首页上展示的几个促销广告,大家来体会一下。
▼ 天猫,涉嫌文案:“15天全网新品最低价”。
▼ 京东,“同是低价,爽购11天”。涉嫌文案:“京东支付购 赢111元”——现金还是代金券?未明确。
▼ 国美在线,“真战(真品 真低 真快)11.11”。涉嫌文案:“仅限:11月5日一天”。
▼ 一号店,“真5折”。涉嫌文案:“一上架,就是被抢光的节奏”。
2012年8月的电商大战,引起发改委介入关注。“价格战”在近年愈演愈烈,成为各自宣传口号里打击对方的切入点,但更让消费者头疼的其实是具体商品下防不胜防的价格陷阱。形成市场影响力的“购物狂欢节”,如何真正做到优惠让利该是电商们首要关心的问题。
如今大费周章、耗费巨资做什么“京喜夜”“双11晚会”,指望用吸引眼球来证明成功,真犹如散场前的狂欢、末日来临的放纵。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关于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的提醒书》的全文如下,提醒各位剁手党们,如果在购物过程中发现价格有何不妥,记得拨打12358电话投诉哦。
2015年“双11”“双12”促销活动临近,为规范网络零售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作如下提醒:
一、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同实体店一样,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重点防止出现下列价格违法行为:
(一)虚构原价,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不是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交易价格,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在对未销售过的商品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
(二)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
(三)虚假优惠折扣,标示的打折前价格或者通过实际成交价及折扣幅度计算出的打折前价格高于原价。
(四)使用“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或者其他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顾客购买。
(五)声称“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市场最低价”“出厂价”“零利润”等,但价格表示不真实、不准确,没有依据或者无从比较。
(六)采用与其他经营者或其他销售业态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时,未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含义,或被比较价格无来源依据。
(七)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以低价招徕顾客,以高价进行结算。
(八)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模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
(九)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
三、各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加强价格自律,树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加强对价格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力争“双11”“双12”一年更比一年强,年年跃升新台阶。
四、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12358价格举报热线畅通,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对群众反映的涉嫌价格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来源:中国公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