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这个问题,先上一张百度官图,解释一下,神马是政治正确。
接下来,就是广告圈的政治正确:
总监就得带新人
对于这一点,讲真,这和让座一样。总监带你是讲情理,不带你才是讲法理。公司不是学校,没有谁有义务带谁。
老广告时代师徒机制,那是大家你情我愿,谁也没规定谁就该带谁。现在很多新人张口就是总监不带人,我就跳槽。真的,谁都没有欠你的。爱跳就跳呗。
创意不能对接客户
其实这一点的初衷是为了便于创意更有效率地进行工作。然而现在,有的AE由于本身专业素质不过硬,无法准确梳理客户的需求,导致为创意增加大量无谓工作。可即便如此,AE依旧会以“创意不能对接客户”来阻止客户与阻止创意与客户对接。
表面上是为了维持公司稳定,现在却变成了某些能力极差的AE为了极力证明自己存在价值的举动。
给客户的广告战役必须有“big idea”
原本对于“big idea”的工作模式,是消费者洞察走向。也就是基于消费者洞察(消费者需要、消费者所想),去发展big idea。然后就这个big idea发展落实一连串具体的小创意。
而现在的实际情况大多数是反过来的。因为现在大多数广告公司是资源走向,说白了就是客户有啥,咱们做啥。但在这个情况下,许多广告公司依旧牢牢抓住“big idea”牢牢不放。这里的"big idea”其实并不是基于消费者洞察出发,对客户也并无多少助益。
它的诞生,纯粹是为了卖稿的包装。大家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去用一个“big idea”把所有小创意串起来,只为了案子能好看点,然后可以更容易地把方案卖给客户。
没有书面brief就是不专业
书面brief的存在意义是为了让创意更好地理解客户的需求。现在却变成了AE推脱责任的挡箭牌。
把和客户的聊天记录直接打成书面brief后给创意便万事大吉。更有甚者直接把PPT打印成brief丢给创意。一旦创意无法完成工作,老板问下来,便以我早就出过brief了为借口推脱。
拜托,真正好的阿康寥寥数语就能把客户的需求归纳清楚,再出个邮件提炼一下关键句就OK了。那些一来就是给创意几十页“brief”的AE,我只想说,还是我们自己直接对接客户吧。
分工明确,AE不能改文案
广告公司,特别是social广告公司有一个很滑稽的现象。一个AE对文案说:客户说这里加一个“的”字。文案改之。AE又说:客户说这里加一个空格。文案改之。AE又又说:客户说把这句话加在文章最后。文案改之。
有人说AE不改文案的字是对文案的尊重。我觉得这句话的意思是不去随意篡改文案的想法是对文案的尊重。
如果客户只是只字片语的修改,且这些只字片语不需要文案去动脑整合。大可在支会文案一声的前提下,直接改了。给自己省事,也给创意省事。
我们做广告是为了让客户满意
不好意思,我一直觉得广告公司的职责是做对客户有用的广告,而不是做客户满意的广告。
排除少数很有sense的客户,大多数客户对于传播领域是不专业的。我们服务客户的时候,其实是一个互相学习的过程。我们既要学习客户的行业知识,客户同时也应该倾听我们的传播理念。
现在许多广告人,彻底遵循“不给自己找事,谁有钱就是爷”的理念,张口就是:“你这个创意客户不会买单的。你这个创意客户不会喜欢的。”我真的想问一句,客户的传播目标难道是为了让客户喜欢?客户喜欢了,年底的KPI是不是就能过了?是不是货就能卖掉了?
一味的迁就就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即使我工作第三年,我依旧是这么认为。相信以后也不会变。与其给客户爸爸当狗,我宁愿大家一起相爱相杀。
好了,最后一点,无论有事没事都该加会班。
关于这点我就不展开叙述了,每个广告人都是冷暖自知。
来源:西蒙官人(woaijinlian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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