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关系(以下简称“公关”)在业内并不需要像律师和心理咨询师等要考取从业资格证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才能上岗,虽然有很多专业协会和学会鼓励并实施从业人员的认证和职业道德标准,但我们看到的一个现象是:这些准则难以强制性对从业者或所谓从业者(冠以公关头衔做着非公关的事)造成任何威胁。
这个领域总是受那些意图谋取私利而不顾社会利益的从业者背负臭名,没有被强制规范的公关业出现了不道德、甚至企图触碰法律红线的所谓“公关”,公关小姐、黑公关等污名化、庸俗化头衔从此而来。
从公关诞生时这个行业就饱受争议,人们认为它是新闻代理人,为维护客户利益而不择手段,或是人们认为公关操控他们的思想,是不可见光的勾当。迄今为止,公关之父爱德华·伯内斯,他著名的公关活动“香烟点燃一根火炬”仍受到业内学者的批判,甚至于美国部分学者否认他作为公关之父的存在。
这个行业出现的矛盾让公关从业者难以得到正名,排除那些所谓的“公关从业者”,公关在服务客户时,常常出现客户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冲突。就拿伯内斯的案例来说,他为香烟公司的服务需要宣传香烟让女性吸烟,而吸烟是有损害健康的,这时就出现了客户与公众的利益矛盾。
当有人发现公关做的不道德的事情侵犯了切身利益时,就会出现反对或抵制的声音,这就意味着公关出现了不被公众信任的问题,这不仅关乎到客户的利益,也威胁到公关行业的利益。
没有从业资格证和公认的道德操守,让这个行业产生明显乱象。失去公众和客户的信任,任何活动都会被公众怀疑这是否是“公关”(原本是持有良好的动机却被贬低为“良好的公关行为”,这是公关的名誉危机);任何的合作都会被客户质疑是否靠谱(公关的专业危机)。公关人也就陷入了难以自拔的公关危机。
那作为公关人,我们应该怎么解决自己的公关危机?普勒公关对此提出新公关业的道德标准。
一、公共利益大于客户利益
首先,要确立的是任何公关活动是建立在不损害公共利益上的,公共利益是指绝大多数人民的利益,遵守社会的公序良俗,设立自己的道德义务。例如,当企业出现公关危机时,公关人要做的是向澄清公共问题,而不是转移、歪曲或困惑公共问题。
二、建立公关行事原则
这是指公关的基本道德原则,当客户的行为违背自己的原则时,要果断采取结束合作的措施,或是辞掉委托业务。行事原则包括不损害公众利益、不违背自己的三观等。
三、客户利益大于自身利益
要保护客户免受自由竞争市场无拘无束的竞争影响,要让他们相信自己会把客户利益放到自身利益之上。在基于前面两点的基础上,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而不是光说不做,行动比言词更雄辩。
四、要有完整的公关知识体系
光有道德却没有专业能力是虚的,公关人要争取专业地位摆脱庸俗和肤浅,必须要有完整的知识体系做支撑。公关人不仅要掌握公共关系学知识,还要有丰富的社会科学和商业管理知识,例如社会学、传播学、人类学、心理学、政治学等,也要有市场营销学、广告学、品牌学、法律学等知识,多学科的知识视角才能有更清晰的世界观,才能更好地维系于社会的各种关系和管理客户的传播过程。
五、有义务改善客户的管理制度,客户拒绝改善则拒绝合作
为了实现客户以及公关的社会责任,我们有义务主动要求改善客户不太道德的管理制度,比如歧视女性的企业文化。我们的职业道德不能停留在仅与客户的合作业务上,还需要上升到客户的内部环境,为一家歧视女性或没有员工关怀制度的企业服务,那将会是行业的耻辱。
六、抵制业内不道德的公关行为
我们应该痛恨那些只会耍嘴皮子却把行业搞得一团乱的公关。公关业在没有资格证和完全被认可的情况下,我们只能通过自己的力量来抵制不道德的公关行为和人士,因为如果得不到业内的批评只会让行业变得更糟糕。
七、推行职业道德行为和准则
新公关人不仅要自己做到职业道德行为和遵守准则,还要向外推行行为准则,光有一人的力量是不够的,行业的变革还需要业内权威人士和越来越多人的参与,我们相信公关总有一天会得以正名,就像是律师和医生那样,受人尊重。